工程造價鑒定是指依法取得有關工程造價司法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根據法律、法規和工程造價定額標準,計算確定工程價值,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那么,工程成本的評估方法是什么呢?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工程造價的鑒定方法有哪些?
1.鑒定工程可分為分部分工程、單位工程、單項工程,鑒定人應分別做好鑒定后總結。
2.鑒定人應重要根據鑒定項目的證據數據是否完整、充分、詳細,優先考慮施工圖預算(或工程量清單定價)。受證據限制的,可采用概算和估算方法進行鑒定。
3.鑒定人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需要和有爭議的項目列出鑒定意見,有利于委托人的判決或者裁決。
4.在鑒定過程中,鑒定人可以從技術專業的角度促使當事人就一些有爭議的事項達成妥協意見。妥協意見應當形成書面文件,由當事人簽字(蓋章)核實。
5.在鑒定過程中,當事人之間的爭議通過鑒定逐漸減少或趨于明確。當有和解協議意向時,鑒定人應從技術專業的角度促進當事人達成調解,并立即向客戶報告,有利于糾紛的順利解決。
工程造價鑒定需要哪些材料?
1.法律訴訟案件當事人的起訴狀、答辯狀、庭審記錄或仲裁案件申請人、被申請人的申請書、答辯狀;
2.相關技術專業工程項目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單、技術驗證單、圖紙審核記錄;
3.當事人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協議、合同補充協議;
4.工程開工報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或其他能證明材料實際情況的材料;
5.當事人認定的關鍵資料、機械設備采購、加工訂單合同協議及其建設單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機械設備清單;
6.工程預算、工程結算、財務資料;
7.招標項目中的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
8.調查詢問記錄,實地勘測日志;
9.經施工單位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年度施工進度計劃日志;
10.當事人認定的其他涉及工程造價鑒定的照片、錄音、錄像等相關證據。